:::內文標題圖示與民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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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圖示 時  間: 每月第二週及第四週星期三 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
要點圖示  
要點圖示 地  點: 本局502會議室
要點圖示 備  註: 得視民眾實際需要彈性調整會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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