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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經濟部礦務局(東區辦事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對外徵才公告
發布日期:2023/4/24 16:03
相關檔案: | N01392-1.ods | N01392-2.odt
職缺單位:經濟部礦務局東區辦事處(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0號)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正取:1人
備取:2人(候用期限:3 個月)
聘(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12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大學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協辦礦業用地及礦業權展限申請案。
2、申報年度施工計畫及實測圖案。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花蓮縣;本機關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

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6,316元整。

公告期間:112年4月24日至112年4月28日止。

注意事項: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將「應徵經濟部礦務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基本資料表」(ods檔案)於112年4月28日前e-mail至karen97@mine.gov.tw,另請將「經濟部礦務局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2年4月28日前逕寄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5樓經濟部礦務局人事室黃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東區辦事處約僱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2.甄選方式:
(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料不齊、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
(2)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之日起至112年高考3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4.薪資標準:按280薪點標準支給月支報酬新台幣36,316元整。
5.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2-23113001分機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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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礦務局 地址/地圖:10042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電話:02-2311-3001 / 傳真:02-2311-2663
東區辦事處 地址/地圖:97060 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10號   電話:03-8221157 / 傳真:03-822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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