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五十九年二月十一日,政府為統一礦務行政事權,加強礦場保安,將煤業調節委員會、臺灣省政府建設廳主管礦政及工礦檢查委員會主管礦場安全檢查之相關單位,合併成立「臺灣省礦務局」,隸屬於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是為本局前身。
本局為加速開發台灣東部地區礦產資源,於六十六年一月在花蓮市成立東區辦事處,又於七十四年五月為加強礦場相關人員安全訓練,在台北市石牌成立訓練中心。
因應環境變遷,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於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改隸為經濟部礦務局。
本局設有礦政、保安、輔導、土石四組、東區辦事處,秘書、主計、人事、政風四室,組室之下共有十二科,並在礦場較密集之瑞芳、三峽、頭份、宜蘭、 和平等五個地方各設有礦場保安中心。
本局歷任首長計有田維五、邱岳、高金福、李豐之、林崇標、陳顯章、朱明昭局長諸先生,經由歷任局長之籌擘領御,始奠定本局今日之規模。
- 田維五 任期於 民國五十九年二月至民國六十年九月
- 邱 岳 任期於 民國六十年九月至民國六十九年八月
- 高金福 任期於 民國六十九年八月至民國七十三年十月
- 李豐之 任期於 民國七十三年十月至民國七十六年八月
- 林崇標 任期於 民國七十六年八月至民國七十八年七月
- 陳顯章 任期於 民國七十八年七月至民國八十六年五月
- 朱明昭 任期於 民國八十六年五月至民國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