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辦事處 組織編制與業務概況
政府為開發台灣東部地區礦產資源,繁榮地方經濟,於民國66年1月15日成立礦務局東區辦事處,就近辦理花蓮、臺東兩縣境內礦業案件。礦場監督檢查與技術輔導等業務﹝立霧溪以南﹞,現有員額職員18人、工員3人,合計21人。
本處組織下設主任及兩科掌理業務如下:
第一科:
花東地區礦業行政管理業務、礦業政策執行、礦業權設定與管理、礦業權登記、礦業用地管理、礦區勘測、礦區基本圖管理、土地開發案重複礦區查核、礦業權費隨案徵收、兼辦行政(含文書、出納、研考、採購、檔案、工員管理、人事管理、主計、政風等)業務。
第二科:
花東地區﹝立霧溪以南﹞礦場安全及礦害預防監督檢查、礦場災變調查及防災通報系統之查核、礦場採礦作業安全計畫之審核、礦場安全技術之研究、礦業資訊蒐集、礦場開採技術輔導。
機關服務時間: AM:8:00~PM:6:00
電 話:(03)8221157~9
傳 真:(03)8226547
保安專線電話:(03)8230501
地 址: 花蓮市文苑路10號
主任連絡電話:(03)8226720
主任電子信箱: ping@mine.gov.tw
本頁最後更新時間:2022/10/21